科研工作

科研工作
位置: 集团首页 > 科研工作 > 正文

2014年度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通知

来源:yl12311线路检测   时间:2014-01-06   点击数:

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设置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三类。凡申报获准立项的重大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3000元。
  二、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基本要求:从河南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出发,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精神为指导,以《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努力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追求实效性,力求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在以往的课题研究管理中认真负责,信用良好。
  四、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研究部门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承担教育部、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今年的课题。
  (三)凡申报重大课题者,必须主持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申报重点课题者必须主持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一般、实验课题,或者完成过同级别的其它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省教育科学一般课题,应主持并完成过省辖市级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校级课题。
  五、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规划课题。
  六、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为了保障课题研究的严肃性、科学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和人力财力的浪费,所有申报课题的论证材料必须进行查新。查新由河南省教育科研查新工作站办理。查新费用由申报人单位承担。
  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成果审核、汇总及报送;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学校)的申报成果,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受理时间:2014年3月3日--14日(各省辖市3日、4日,省直管县(市)5日、6日;各本科高校7日、10日;高等专科学校、省属中专11日、12日;厅直属单位及学校13日、14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送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2份,其中《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单独装订,一式2份。
  (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报送单位汇总填写,纸质文本1份(即使申报一个课题也要填报此表)。
  (三)报送单位将纸质文本与相应的电子稿汇总编序后统一报送省教科规划办。联系人:王连照,联系电话:0371—65838010,邮箱:hnsjkcg@163.com,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816室,邮编:450003。
  九、本通知及所附表格将同时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上发布,供申报者下载及填写。
  十、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经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2.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31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华北路(东校区)    

电话:0371-62690001

版权所有:yl12311(中国)线路检测中心